PRRT 01、TSCA的定義及發展歷史
TSCA中文意思就是:美國有毒物質控制法(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),簡稱TSCA,由美國國會于1976年頒布,1977年生效,美國環保署(EPA)負責實施。該法案旨在綜合考慮美國境內流通的化學物質對環境、經濟和社會的影響,預防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“不合理風險”。
經多次修訂,TSCA已成為美國有效管理化學物質的重要法規。對于出口到美國市場的產品屬于TSCA監管類別的企業來說,TSCA合規是出口美國產品正常貿易的先決條件。這些法規于2021年1月7日又頒布了修改法案,2021年2月5日生效,并于3月8日起分階段實施
TSCA適用于天然生成和化學反應產生的化學物質本身、混合物中的化學物質和物品中有意釋放的化學物質。需要注意的是,TSCA定義的化學物質還包括微生物。但以下類別的化學品屬于其他聯邦法律管轄,不受TSCA監管:煙草和煙草制品、核材料、軍火、食品、食品添加劑、藥品、化妝品,和僅用作農藥的物質。
PART 02、TSCA 五項有毒物質指標
江蘇君華特塑PEEK所檢測的TSCA的五項有毒物質具體名稱、允許含量和生效日期如下圖所示:
PART 03、江蘇君華特塑PEEK檢查結果
TSCA五項有毒物質江蘇君華特塑PEEK外發檢測結果是符合要求的,均未含有(詳情見下方測試報告)。
PART 04、應對措施
TSCA有毒物質規則對眾多企業的產品提出了管控要求,企業需盡快了解法規的管控要求,制定適合自己企業的管控方案,通過測試或者供應鏈調查來確定產品的符合性。江蘇君華品保部會協助企業完成有害物質檢測或調查,及時應對法規的管控要求,降低企業出口風險。